类乌齐牦牛

类乌齐牦牛牛头较粗重,额宽平,面稍凹,眼圆有神,嘴方大,唇薄,绝大多数有角,角形向外折向上、开张,角间距大,母牦牛角较细。公、母均无肉垂、前胸开阔,胸深,肋开张,背腰平直,腹大而不下垂,尻部较窄、倾斜。尾根低,尾短。四肢强健有力,蹄小而圆,蹄叉紧,蹄质坚实,肢势端正。前胸、臂部、胸腹体侧着生长毛及地,尾毛丛生帚状。

(1)地貌条件:保护区地处念青唐古拉山余脉伯舒拉岭西北,他念他翁山东南。地形沿澜沧江支流吉曲、柴曲和格曲由西北向东南走向,呈现西高东低趋势,平均海拔4500米。类乌齐县东部属于典型的藏东高山峡谷型地貌,西部则属于藏北高原地貌类型。 (2)气候条件:保护区属高原温带半湿润性气候。光照充足,年温差小,昼夜温差大,气温偏低。年平均气温2.5℃,1月份平均气温为-6℃,7月份平均气温为12℃,气温平均日差在15℃,年平均无霜期只有5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163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66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342.8mm。适宜的光照与降水等自然条件使得保护区草场的饲草长势良好。 (3)水源条件:保护区河流主要有怒江、金河、昂曲河、总河长851公里。金河南北贯穿县境,二级支流发达,水利资源丰富,河网密度约0.81公里/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为18亿立方米。 (4)草场条件:保护区拥有天然草场509.7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为 493.7万亩,占草地总面积的 97 %。其中冬春草场面积96万亩,可利用面积为 94 万亩,占全县总草场面积的18.4%;夏秋草场406.7万亩,可利用面积为395.4万亩,占总面积的80.1%,林间草地236万亩,占全县总草场面积的46.3%。 综上,凭借类乌齐县独特的地貌、气候、水源条件以及充足优良的草场资源,孕育出了类乌齐牦牛独特的优良品质。

(1)品种选择 类乌齐牦牛。 (2)放牧区选择 海拔3800米以上天然牧场。饮水来源于泉水或海拔5000米以上的弱碱性冰川雪融水。 (3)饲养方式 饲养方式以放牧为主,冷季适当补饲。以天然植被为主要饲料,以本地优质干草、秸秆等为补充饲料。 (4)疾病预防 1.卫生消毒: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 5125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 2.疫病监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执行。 病死牛处理:对有病的牦牛,立即隔离,并进行进一步对病变牦牛进行诊断,而重病牦牛应立即拉到野外指定地点屠杀,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3.疫苗使用情况:治疗使用药剂时,应符合《NY 5125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发生疾病的种牛在使用药物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休药期的不应作为食用牛出售。 (5)类乌齐牦牛肉生产过程管理 1、出栏:出栏年龄一般为6-7岁。 2、屠宰工艺:用绳索将牦牛口鼻绑紧,使其窒息死亡;手工剥皮,屠宰产品其品质应符合《GB 18393 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相关规定。 3、贮存:严格按照《GB/T 30134 冷库管理规范》执行。 (6)生产记录要求 认真记录类乌齐牦牛的养殖情况、技术措施、建立类乌齐牦牛养殖过程记录档案,全面记载并保存好,以备查阅。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类乌齐牦牛牛头较粗重,额宽平,面稍凹,眼圆有神,嘴方大,唇薄,绝大多数有角,角形向外折向上、开张,角间距大,母牦牛角较细。公、母均无肉垂、前胸开阔,胸深,肋开张,背腰平直,腹大而不下垂,尻部较窄、倾斜。尾根低,尾短。四肢强健有力,蹄小而圆,蹄叉紧,蹄质坚实,肢势端正。前胸、臂部、胸腹体侧着生长毛及地,尾毛丛生帚状。公牦牛鬐甲高而丰满,略显肩峰,雄性特征明显,颈厚粗短;母牦牛头、颈较清秀。屠宰后,肌肉呈深红色,有光泽,脂肪白色至淡黄色,切面有大理石花纹,肉质致密有弹性,外表微干或湿润,切面湿润而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牦牛肉特有腥膻味;熟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特有的浓厚香味。 (2)性能指标:成年类乌齐牦牛,公牛平均体重400±72kg,平均胴体重177±27kg,平均净肉重146±25kg,平均净肉率≥42%;母牛平均体重243±51kg,平均胴体重95±11kg,平均净肉重84±10kg,平均净肉率≥42%。 (3)内在品质指标:蛋白质含量≥22%,脂肪含量≥2.0%,氨基酸总量含量≥21%,钙含量≥52mg/kg,铁含量≥21mg/kg,镁含量≥222mg/kg,锌含量≥41mg/kg。经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检测。 (4)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符合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

包装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类乌齐牦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类乌齐牦牛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证书持有人:
西藏昌都市畜牧总站

地域保护范围:
类乌齐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范围包括类乌齐县现辖的桑多镇、类乌齐镇、吉多乡、岗色乡、滨达乡、卡玛多乡、尚卡乡、伊日乡、甲桑卡乡、长毛岭乡共10个乡(镇),82个行政村。北至乌然村、西至比苍村、南至协玛村、东至滨达村。地理坐标为东经95°48′26″~96°57′49″,北纬30°56′43″~31°56′02″,保护规模15万头,年产量0.80万吨。